简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范围。
魏某为某县教育局局长,2014年3月15日上午。其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拘传并关押至一个空房屋内。3月16日下午,公安机关对魏某进行讯问,讯问期间,魏某交代了故意伤害的全过程,还承认了自己受贿的事实。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,立即决定对故意伤害案和受贿案同时侦查,并对魏某予以拘留,但并未出示拘留证。在向魏某配偶送达拘留通知时,其配偶因感觉丢人而拒绝在拘留通知书上签字,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无奈,把拘留通知书拿回了公安机关。随后,公安机关于4月1日提请检察机关对魏某批准逮捕,检察机关认为魏某符合逮捕条件,4月5日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。
问题:
该案诉讼程序有哪些不当之处?为什么?
简述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。
贾某在国外期间,加入国外某情报组织。回国后,贾某利用职务之便向国外情报机关提供我国有关重要情报,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。此案由A市B区公安机关立案,侦查终结后,由B区人民检察院向B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B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贾某间谍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且犯罪情节严重,故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,贾某不服,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,证据确定、充分,量刑准确,遂维持原判。
问题:
本案中有哪些地方违背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?
试述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。
强制医疗程序的设立,对于约束公权力、保障被强制医疗人的合法权益、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均具有积极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