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诉人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。某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,一审判决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但对张某的盗窃罪和抢劫罪判处的刑罚不当,一审判决两罪分别为2年和9年,合并执行10年,准确量刑应分别为5年和7年。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,二审法院应当
某县人民法院对张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开庭审理后,合议庭评议认为,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,能够确认张某不构成犯罪,但在作出判决前,张某突发心脏病死亡。则该人民法院应当
提起附带民事诉讼,应当在
被告人郑某因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判决后被告人没有上诉,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,该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、上诉期满后第二天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。此时,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作出的处理是
胡某因受贿被新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拘留,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若无特殊情况,可以对胡某拘留的最长期限为
无特殊情况下,一次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