肄业
简述现代学校教育、社会教育的公共性的具体表现。
教育立法
简述我国义务教育的指导思想。
社会集资、捐资办学
1995年9月开始,在一无组织机构和章程,二无合格的教师,三无标准的教学场所,四无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济来源的情况下,李某来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,以营利为目的,在其住处办起了太平社区联户家庭辅导学习室。据初步调查:从1995年下学期至1997年上学期4个学期,李某向学生收取75380元,除去4个学期支出部分,李某私人办学违法所得达25000元。对李某以营利为目的非法办学的行为,县教育局于1996年4月和1997年4月两次发文,责成李某停办家庭辅导学习室。但李某置若周闻,拒不执行,因此,县教育局于1997年4月中旬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,人民法院于5月4日依照法律程序,对李某私人办学实施强制停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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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教育局为什么要责成李某停办“家庭辅导学习室"?